哈税收制度改革将大力促进汽车以旧换制度的实施

来源:驻哈萨克经商参处 日期:2014-02-10

   国际文传电讯社阿拉木图1月28日讯,哈萨克斯坦汽车商业协会会长拉夫连季耶夫称,从2014年1月1日起,哈汽车以旧换新只对旧汽车销售价和新汽车购买价的差价征收增值税,这将大大促进汽车以旧换新销售模式在哈的实施,同时也将降低二手车价格,促进二手车市场有序发展。据汽车商业协会估计,2013年,哈二手车“灰色”市场销售65万辆汽车。实施该税收制度后,至少20%二手车“灰色”市场销售的车辆将流向正规的汽车销售代理商进行出售。这不但将降低居民购买二手车的风险,而且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蒋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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