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通社阿拉木图4月3日电,哈萨克斯坦央行当天召开非例行会议,决定将基准利率从12%下调至9.5%,浮动区间扩大至+/-2%。相应地,央行释放流动性拆出利率为11.5%;回收流动性拆入利率为7.5%。决定自4月6日起正式生效。
哈央行表示,3月10日,针对油价暴跌、欧佩克+减产协议前景不明,以及新冠肺炎全球大流行等情况,央行将基准利率大幅上调至12%,旨在维持坚戈汇率,稳定通胀预期,遏制外部冲击对哈金融市场影响。为应对外部冲击负面影响,托卡耶夫总统提出总规模达4.4万亿坚戈(约合100亿美元)的两轮反危机措施。哈政府对预算关键指标作出调整,大幅增加财政开支,为实施反危机措施筹措资金。鉴此,哈央行认为,继续维持基准利率高位不利于激发经济活力。
与此同时,新冠肺炎大流行冲击供需两端,油价跌至多年低位,国内市场供应受到遏制,导致通胀水平上升。截至2020年3月底,年化通胀率已达6.4%,超出4%-6%通胀目标区间上限。预计全年通胀率将达到9%-11%,至2021年逐步放缓。央行评估认为,如保持现有条件,全年哈经济将呈现负增长。
下调基准利率是央行为维护金融稳定、遏制经济风险、使其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而采取的系列举措之一。哈央行将通过下调基准利率和采取其他措施,包括扩大“简单物品经济”规划资金规模至1万亿坚戈,为中小企业提供6000亿坚戈优惠贷款等,消除疫情对哈经济影响,保持经济活力。
央行将对内、外部市场保持密切监控,必要时将对货币政策进行灵活调整。央行拥有维护金融稳定的一切必要手段,将在世界经济局势改善条件下对货币政策进行修正。
哈央行下次决定是否对基准利率进行调整的窗口时间为4月27日。(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