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自7月5日实行为期两周的限制措施

来源: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日期:2020-07-03

    哈通社努尔苏丹7月2日电,哈萨克斯坦总理马明当天主持召开国家疫情防控委员会会议,研究稳定国内疫情的相关措施。考虑到哈国内疫情形势日趋严峻,感染者人数不断增多,国家委员会决定自2020年7月5日起实行为期14天的限制措施。

一、关于交通运输

—保持现有国际航空流量,不再继续扩大通航国家清单;

—保持国内城际间空中交通和铁路交通(有限制条件);

—暂停城际间公路客运交通;

—限制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时间。

二、关于人员流动

—禁止举行表演、体育比赛和其他聚集性活动,以及家庭活动和纪念活动;

—允许进行个人户外锻炼;

—限制在户外、公园和广场3人以上聚集活动;

—禁止年龄超过65岁的老人外出。

三、关于禁止行为

—禁止美容院、美发店、体育馆、健身中心、游泳池、食品和非食品室内市场、水滨浴场、水上公园、文化设施、博物馆、展览馆营业,禁止组织举行论坛、会议和其他聚集性活动,禁止娱乐中心、学龄前儿童教育机构(值班人员除外)、宗教场所开放,禁止商场内设娱乐中心、娱乐场所(卡拉OK、台球室、网吧、保龄球馆)、电影院、儿童健身馆、美食广场、宴会厅营业;

—国家机关、办公室、国有企业和其他机构不少于80%的人员安排远程办公;

—允许医疗中心在预约条件下开放;

—允许药店、食品商店、露天市场营业;

—允许在采取严格的卫生防疫措施条件下从事以下活动:露天餐饮设施营业、具有连续生产周期的建筑和工业企业开工、露天建筑施工、农业、渔业和畜牧业生产活动、为居民提供服务(包括洗车、汽车修理、家用电器维修等),允许居民服务中心和二级银行网点营业(限制工作时间)。

根据哈国内疫情形势发展,上述限制措施可继续延长两周或进一步强化。(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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