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央行决定继续延长外汇买卖差价限额实施期限

来源: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日期:2020-07-19

    据哈萨克斯坦央行官网7月17日消息,哈萨克斯坦央行决定,继续延长实施外汇买卖差价限额制度,有效期至2021年1月1日。实施外汇买卖差价限额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兑换点进行投机交易,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哈国内金融市场稳定。根据规定,外汇兑换点美元买卖差价不得超过6坚戈,欧元买卖差价不得超过7坚戈。该限制不适用于非现金形式的外汇兑换。

哈央行自3月19日起实施外汇买卖差价限额制度,原计划仅在国家紧急状态期间实施。5月9日,哈央行宣布将该措施实施期限延至7月1日。(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

    A+
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