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延长防疫物资零关税进口期限

来源: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日期:2020-10-06

国际文传电讯社努尔苏丹10月5日电,据哈萨克斯坦贸易和一体化部发布消息,欧亚经济委员会已决定将新冠肺炎防疫物资零关税进口政策实施期限从2020年10月1日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在此期限内,具有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职能部门出具的进口商品用途证明的疫苗、药品和防护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手套等)生产原料,以及各类新冠肺炎预防和治疗设备,均可享受零关税进口政策。

此前,欧亚经济联盟于2020年3月16日—9月30日对进口到联盟关境内的防疫物资实施零关税进口。(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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