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俄罗斯近年来加强反腐制度建设,但在监督和惩戒机制建设上仍然存在缺失:
一、反腐机构设置较为分散,缺乏统一、独立的反腐部门。目前,负责俄反腐工作的最高机构是由总统领导的反腐败委员会,但它作为一个咨询机构,主要任务是向总统提出相关建议、制定和落实国家反贪污贿赂的政策。而协调各个司法机关查办腐败官员的职责,主要由联邦总检察院和联邦侦查委员会承担,这两个机构反腐调查职责存在重叠,而且自身腐败现象也比较严重。
二、缺乏专门机构审查申报情况。对于大多数公职人员来说,他们须向常住地税务部门申报收入和大额支出情况,申报情况在其所属部门或地方政府的网站上公示。但目前暂时没有专门机构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查,公职人员是否如实申报全凭个人意愿。
三、法案有漏洞可钻。俄罗斯一些专家认为,上述几项议案、法案限制的人员范围只是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那么公职人员可以将资产转移到父母或已成年子女等人名下,并继续从中获利。正在审议的议案之一也允许公职人员拥有用于医疗或教育费用的海外账户,这也给官员们留下可乘之机。此外,如果公职人员将大额支出拆分为多次小额交易,即使总额超过本人和配偶三年收入总和,也可以不用申报。
四、客观环境使得调查机构难以确切掌握公职人员海外资产情况。专家认为,如今离岸公司和海外秘密账户比比皆是,不少资产证书也不提及所有者姓名,因此公职人员有瞒报海外资产的可能性。同时,在欧债危机的背景下,俄官员将已购置的海外资产变现存在客观困难,一些从娱乐界、体育界进入国家杜马的议员也不愿意放弃海外资产。
